4月19日至20日,国家认可委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委派7位专家对我中心进行了为期2天的复评审(扩项)现场评审。经过全面、细致、科学、公正的现场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我中心在实验室认证/认可周期内能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从事质量管理和技术活动,符合认证/认可准则要求,通过现场评审,确认我中心的检测能力范围为48个产品389个检测项目参数。淡化所所长李琳梅同志、中心主任韩家新同志和淡化所纪委书记赵楠同志参加了首次会议。
评审组根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有关规定,按评审程序对实验室在认可周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检测技术能力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评审。专家分别从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计划的情况、实验室技术能力变化情况、上次内审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遵守认可规定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审核。并通过盲样考核、常规实验、留样再测、方法比对和演示问答、查阅报告等方式,对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进行了细致的核查。期间,评审组开出十条不符合项,要求中心在6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就实验室温湿度记录、自制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指导性意见。
中心主任韩家新同志在末次会议上向评审组两天里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表示完全接受专家组的评审结论,严格按照评审组的要求,组织职责部门全面地、举一反三地抓紧整改并落实到实处,在规定时间之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整改工作报告。